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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形式决定自己员工的工资构成,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是在以时间为标准支付工资的,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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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有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出院小结、休假单等,是可以作为病假的。r病假是有病假工资的。(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这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考虑劳资关系中具体情况的差别,有关行政法规作了细化性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后结算并付清;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相类似工资支付形式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结算并付清,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建筑施工企业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实行分批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每半年至少结算一次并付清, 第二年一月份上旬前结算并付清上年度全年工资余额。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少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法规中,还对这一规定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从来信的情况看,你与公司之间约定的是月工资制,公司每月扣留你部分工资待年底补发的做法本身就不合法。现在你与公司已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公司应当依法与你一次性及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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