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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能够确定具体的内容标准。 1,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 2,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
没有专门的工伤评定,只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参考,最直接的部门法就是《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还有一些关于伤残等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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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自行申请,根据《》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该受伤已通过工伤认定为因工受伤,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致残等级》GB/T的规定,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3.赔付项目为: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单位后方可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单位辞职后方可领取)。4.不能扣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5.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1、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你收到伤残鉴定等级证书后,就能逐级申报了。 2、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第二十七条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符合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3年内提出申请。 伤残人民警察的残情医学鉴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伤残医学鉴定机构作出;职业病的残情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 第二十八条人民警察伤残等级评定程序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评残的人民警察所在单位应把评残情况逐级报至省级政法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人民警察符合评残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发给本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转交本人。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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