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要有以下内容: (1)房地产中介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情况; (2)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项目、内容...
1.通过中介买房一般会有两个合同。 2.“买卖居间合同”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主体是卖方、买房及中介据检方,和“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卖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中介买卖中介合同有: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但应当依法通知对方。
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定金主要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这几种形式。在本案中,如果双方所约定的定金是担保的支付房屋价款,其性质显然属于违约定金。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对违约定金的规定,定金的作用在于对合同主债权的担保,其存在的前提是主债权成立且合法有效。虽然,在预约合同中所约定之定金,多为立约定金,即为将来订立合同所设立之担保。然而,在本案中,双方所约定定金并非为将来订立合同所设立的担保,而是对履行将来所订立合同之义务进行的担保。由于在预约合同中,当事人对将来订立的合同义务并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该定金条款所担保之主债权也并未成立,定金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视情况而定。如果中介有房主的租赁委托书,那么中介合同代签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中介没有委托授权的话,属于无权代理,那么中介合同代签是没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8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