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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要看母公司的性质,文件会存在差别。但要有以下基本文件: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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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需要的资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的名称、住所等证明文件。
根据《登记管理条例》第47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在申请登记前获得批准。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分公司的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公司还应当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申请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7、住所适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立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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