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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 【办理机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处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东配楼64...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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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一)备案申请;(二)工商营业执照;(三)聘用人员名册;(四)业务、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五)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规定了资质、资格许可的,应当提交取得许可的证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备案条件的,出具备案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资料清单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拆迁协议、拆迁许可证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国有土地使用证7、施工许可证8、商品房销售许可证9、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10、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3、入住通知单、购房者签署的房屋验收合格书14、工程投资概算、预算报告15、规划、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验收报告或批准使用文件1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7、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进度资料及工程竣工决(结)算报告18、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19、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0、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合同统计表21、土地出让合同及市政配套费协议书22、如有合作建房者需提供合作建房政府批文,及合作建房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23、当期的经营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等资料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5、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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