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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
合同的效力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对于依法订立的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对于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则在批准手续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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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您和朋友之间协议签订,对双方就是有效力的,注意借条要写明借款原因、还款日期,双方身份证信息、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等,关键部分都要按手印,签字确认。 2、只要是您和朋友之间协议签订,对双方就是有效力的,注意借条要写明借款原因、还款日期,双方身份证信息、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等,关键部分都要按手印,签字确认
一、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 1、就形式来说,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二、怎样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一般借贷关系中,法律对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的限制条件,只要符合合同主体的一般规定就行。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并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种、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除此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不能从事商业信贷业务,也就不能成为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
1、民间无偿借贷不属于“单务合同”是双务合同;2、借款合同有效,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3、出借方没有按照约定出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将扣除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作为违约赔偿,的规定违法,人民法院会按照你们的合同借款数额时间判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4、甲方不归还借款,乙方可以起诉要求归还无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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