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到了时间的报废货车不可以自己处理。 根据《机动车报废新规》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
可以的,但是一般来说需要根据合同的情况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在有一案例,如果甲方向已方借款由丙方担保.借款时以一辆货车为抵压.借款时间为两个月.如如果两个月后还不上借款货车归已方.可是在借款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甲方想要还上借款取回货车.便向丙方提出想法.可是丙方提出必须先付丙方一万元才能去拿钱取车.不然已方不给车.现在注明甲方与担保人丙方存在债务关系(甲方因赌博欠下丙方三万元钱.)我想问丙方这么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取回车
到了时间的报废货车不可以自己处理。 根据《机动车报废新规》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报废新规》第四条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会如数退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8人已浏览
92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