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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开发企业);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大产权);以上两项由开发企业提供,每年提供并核验一次,一年内无变更的,...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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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出售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加房屋交接书(正本一份);2、全额房价款发票;3、购房者身份证件或营业证明;4、维修基金(副联)(去建设银行凭维修基金缴纳通知);5、预告登记证(一般开发商交房时提供);6、费用:普通住宅(面积小于140平米):契税1.5%印花税0.03%配图费25元房地产登记费80元非普通住宅:契税3%印花税0.03%配图费25元房地产登记费80元商业用房:契税3%印花税0.03%配图费25元房地产登记费300元7、抵押登记证
商品房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购买商品房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共同买房的,应携带结婚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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