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范围如下所示: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第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此可知,我国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大多数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的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行政诉讼来说,如果侵犯到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其他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比如城乡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房屋登记机构等行政机关,则应当向基层起诉
对于行政责任的构成,首先要确定做出相应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否构成行政赔偿的主体,其次要确定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的性质,看违法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当然,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认定,最重要的是看这种违法行为是否是职务问题造成的。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对未来可能发生或未发生的不确定状态的损害,不能请求行政赔偿。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不包括间接损害。只有当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损害事实在因果关系时,行政机关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