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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这一期限并不是绝对的...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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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八、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本文介绍了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抚养问题时抚养费的计算方式等相关问题。在具体案件中,抚养费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所调整,但是都必须进行支付抚养费。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有支付能力的父亲仍应与前妻平均承担超过原协议约定的标准部分。 甲的女儿虽然是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目前其无权来争夺房产。
子女成年后能够独立生活了父母不需要再负担抚养费,但如果子女成年后不能独立生活的,则父母仍需要负担抚养费。所谓不能独立生活是指孩子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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