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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组建本级综合政务服务机构,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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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向有权受理申报的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的下列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的情况;(三)子女与国(境)外人士通婚情况;(四)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五)配偶、子女从业和任职情况;(六)配偶、子女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情况;(七)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八)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九)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房产、股票(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十)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或者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十一)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特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和机制创新,建设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程序、统一交易确认。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一)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纠错和问责制度;(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三)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对人事任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等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制约;(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行政层级监督,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五)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六)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七)其他预防腐败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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