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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
居住权房不能出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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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可以设立享有房子的居住权。承租人对出租人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出租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居住权房不可以出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都可以租赁:(一)婚前一方租赁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二)婚前一方租用的本单位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租赁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公房租赁权的;(五)婚前一方租赁的公房,婚后因租赁房屋拆迁取得房屋租赁权的;(六)夫妻双方投资共同建设或者共同购买的共同房屋;(七)一方将租赁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者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将另一方交换房屋;(八)婚前双方都租公房,婚后合并换房;(九)其他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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