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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高温津贴发放对象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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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
法律对高温补贴有以下规定: 1、若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需支付该补贴; 2、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高温费的发放对象是高温下在室外工作的人员,如建筑工人、没有空调的公交车司机、室外打扫环境的环卫工人、河道管理处打捞水面垃圾的工人和必须在高温下作业的炉前工、高压电线维修工、自来水管道维修工、燃气公司维修工、电信公司外线维修工等。行政人员在室内工作,开着空调办公,不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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