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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经营期限到期而不继续经营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按《...
公司的经营期限是20年,20年的时间变长了,很多人认为其实和长期的经营期限没什么区别。很多人对公司经营期间的内容也感兴趣,想知道和长期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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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们公司章程对解散公司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的经营期限是20年,20年很长。很多人也认为和长期经营期差别不大。许多人对公司经营期的内容也会有一定的好奇,也想知道它和长期经营的区别。营业期是指公司存在的有效时间,分为有期限和无期限。有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制期限,即股东或发起人在章程中规定营业期限;第二,法定期限是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中标明的期限;无限期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的态度。所以,除法律外,公司的经营期限是根据你公司的章程确定的,如果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的期限,那就是没有经营期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期限终止日期,其中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期限为可持续经营的,其工商有效期为工商注册日期延长50年。既然公司的经营期限有20年的时间限制,那肯定和长期不一样。建议在经营公司时了解清楚经营时间的长短,避免经营期限过期。
首先,营业期限是指公司存在的有效时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营业期限,属于公司自制行为;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两种,有限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制期限,即股东或发起人在章程中注明经营期限;第二,法定期限是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中标明的期限;无限期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的态度。其次,营业期限到期后,将面临两个选择。一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继续经营,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二次,如果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不继续经营,则需要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最终,本律师提醒大家,如果经营期限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经营,必须到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以免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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