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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双方协商索赔,或者是向法院发起起诉。如果是因为违反了施工工程的合约导致的材料有所剩余,那么双方就可以按照最开始签订的合同中来进行赔偿...
一、工程材料剩余怎么索赔 1、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材料剩余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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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农牧公司与施工单位建安公司2010年9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安公司承建农牧公司综合办公楼,工期为2010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30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价款执行预决算,付款方式主体完工前支付30%,全部竣工后支付50%,余款竣工后3个月内付清。
建设单位农牧公司与施工单位建安公司2010年9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安公司承建农牧公司综合办公楼,工期为2010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30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价款执行预决算,付款方式主体完工前支付30%,全部竣工后支付50%,余款竣工后3个月内付清。
双方确认索赔事项的依据, 包括:签章,确认单,报价清单,会议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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