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且支付补偿款,如果不支付的,老百姓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利益...
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要时进行发放,不发征地补偿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政府不发征地补偿款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