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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非法定要式合同,但应当依法报商标局备案。未备案的,其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
商标授权使用是商标权人实现商标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授权使用合同,中国商标法第40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明确要求授权人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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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使用是将部分或全部商标专用权转让,商标许可使用需签订合同,那么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呢同时合同需登记,那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不登记能生效吗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进行解答。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二、商标许可合同不登记能生效吗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经登记也是可以生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无影响。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则未备案的合同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相关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权限而签订合同,一般被许可使用人需要向指商标权人支付使用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一般为10年 一、双方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可以续签 二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三、《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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