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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签合同时、履行其担保作用,一定要留点神,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为此,提醒购房人要注意,定金是一个专门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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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款不能出现在购房合同中: (一)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 (二)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四)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五)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 (六)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 (七)交房条件约定不清楚的合同; (八)产权办理的时间不能明确的合同; (九)配套设施不明确的合同:如承诺的配套设施没有明确承诺入住时是否能够使用; (十)物业服务、车位收费约定不清的合同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如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 应特别注意其中有无超出法律、法规范畴的“霸王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的批准。 4、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5、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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