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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不属于非法行医,但是不符合《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
1、非法行医属于医疗行为。 2、主体的行为只要具有“治疗”的性质,就应当认定为医疗行为。以主体是否具备医疗执业资格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医疗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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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认定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医生医保套现如果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情况不涉及犯罪的,如果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审判实践中,未取得医疗营业执照(或已被吊销、注销)的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疾病诊疗性质的行为能否认定属于医疗行为,存在不同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医疗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院工作人员和个体医师,因此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行为。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也往往以被鉴定对象不属于医疗机构为由,拒绝对不具备医疗资格的机构的医疗活动做出鉴定。 课题组认为,医疗行为的认定并不依赖于行为主体的性质,而应依据行为本身的性质。 主体的行为只要具有“治疗”的性质,就应当认定为医疗行为,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自然应当认定为医疗纠纷,作为医疗纠纷案件予以审理。 因此,以主体是否具备医疗执业资格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医疗行为的依据显然是不当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也不应当拒绝对不具备医疗资格的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做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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