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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方主要主张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买乙的货物,此...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第一债权人的规定,在实务中,第一债权人一般是指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足以履行所有债权人的债务时,第一债权人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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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朋友在2001年向我借了5万元钱,当时打了借据并且已注明月利2分,只有欠款人签名。我多次向他索要欠款,但他总推托没有钱,至今未还。他有200多平方米的二层独楼,楼前还有100多平方米的平房,其它财产情况不明。如果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能打赢官司,又该怎样提起诉讼,请求给予答复,!借条还是欠条?如果是借条没标明还钱期限,诉讼时效不存在问题,从你的表述看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破产债权范围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3、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4、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首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通知第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5、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6、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如果第三人只履行了部分,则可对未履行部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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