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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首页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的规定书写。...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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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XX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XX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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