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案情比较复杂,或边远地区,或交通不便利,及3日内难以查清主要犯罪事实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为刑拘后7日内;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为刑拘后30日内。
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1到4日,当出现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时,拘留时间还可以延长到30日。具体来说,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条件和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特殊情况,三天期满,案件需要继续调查的,公安机关申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另一种情况是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明确、案件复杂、收集证据资料尚不足以申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得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等情况可申请延期。申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第一个条件是,事件类型必须属于逃犯、多次犯罪、合作犯罪。 第二个条件是,延长拘留的对象必须是上述类型案件的重大嫌疑分子。 在延长程序上还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才可以延长到三十日。 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刑拘延期条件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809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