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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赔偿责任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竞争。此时一般医疗费用不能双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护理费,一次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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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可评十级伤残。2、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获得经济补偿金必须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解除方可(与单位协商同意才可)3、没有你说的规定。4、工伤是无过错赔偿责任,所以没有精神损害赔偿。5、先进行交通事故赔偿,赔偿后,如果交通事故没有获得赔偿或者低于工伤赔偿金额,用人单位或工伤赔偿部门要补足差额,但不存在获得两份赔偿的问题。 2006年5月6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一、双重赔偿是可以的,只是部分待遇不可以重复,如医疗费、误工费(工伤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二、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与对方协商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三、如何申请工伤: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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