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承受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法律赋予继承人享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有...
继承权公证按照以下程序向公证处申请:1。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注销证明、遗产所有权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能法定继承财产,但权利可以放弃,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在世的时候就表示放弃继承吗?在法律上关于继承权的放弃有程序上的要求,以下由为您详细介绍。 所谓继承就是权利人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可见,继承权的产生并不受到当事人意思的影响,在继承程序开始之后,除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就能继承遗产。但我们经常说:子替父偿债、丈夫的债妻子得还,这句话在法律上的意思是儿女或者配偶在依照继承法继承所得的财产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因此有人觉得我不继承财产就少了一桩事,这个权利我放弃。诚然,权利人有权放弃自己的权利,但是继承权的放弃需要注意程序问题。 1、继承开始后才能放弃权利 (1)继承开始前签订的互不继承的协议并不受法律保护。因为继承开始前,当事人享有的继承权利并不确定,实践中会出现当事人之间在生前协商签订互不继承的协议,放弃在对方去世之后自己享有的继承权,但法律不保护为不存在的权利所签订的协议,这并不同于法律上的附条件生效合同。 (2)放弃继承权需要在当事人去世后遗产分配前做出表示。在当事人去世前,财产啊还没有成为遗产,继承人无法行使继承权继承;遗产分配后,财产已经明确归为继承人所有,已经实现了继承权,更无法放弃。只能在当事人去世后遗产分配前这段时间才能做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2、需要以法定的形式放弃继承权 (1)遗赠继承 继承的形式有很多,各继承权的放弃程序亦不同。如果当事人是通过遗赠获得财产的,这相当于是个赠与合同,需要权利人积极的行使权利,因此法律规定,权利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那么就推定遗赠人自动放弃遗赠。 (2)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如当事人是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方式,则需要到相关机构作出放弃遗赠的公证,但须注意的是,一旦放弃了权利则不能自行恢复,需要经过法院的许可才能恢复权利。
如何申请办理涉外继承公证 涉外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