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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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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后,按统筹市、区(含两开发区)上年度月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无供养亲属的,发放48个月。有供养亲属的,供养1人的发放52个月;供养2人的,发放56个月;供养亲属3人及以上的,发放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领取顺序为: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放给父母;有配偶无父母的,发放给配偶;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放半数;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子女,共同生活且未满16周岁的弟妹,其他供养亲属,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
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死亡,一次性职工死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8年3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关于2018年一次性死亡补贴核定基数的通知》。根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一次性死亡补贴核定为72792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次修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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