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有限公司法人越权出售公司设立但实际经营项目未注销的应当如何处理

2022-03-07
法人,就是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这种组织一般都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一定的经营范围的。而这个权利能力范围和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般是一致的。所以有越权一说。比如本来登记是卖水果的,那么你只能卖水果,不能卖蔬菜。这是原来的公司法规定的。不过现在的新的法律已经取消了这种规定。因为比如你本来是卖菜的,但是你装修的时候可能会买多了水泥,你这个水泥没有用了,但是你总不以放着看他变质吧。所以你当然要卖出去是吧。按照以前法律规定,那么你这样不是违法吗?买卖也是无效的。所以基于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后来就取消了这种规定。取而代之的是当事人主义。比如像上面我举的例子来说吧。你卖水泥不再定你为违法,而是有效的。也不是违法。也就没有相应的越权之说了。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经营的,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是不能经营的。比如烟草,虽然你办理了一个超市经营证书了。但是你同时还需要再去办理一个烟草专卖的证书。法人是不能越权买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或者专卖的物品的。以现在的法律来说这样才叫做越权。我只是用自己的话来说,没有去查书,希望能够帮到你。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