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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要注意哪些问题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在实践中是有规定的,首先你要注意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如下: 一是用人单位的合法性。 二是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三是合同条款应当细化。 四是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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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以下: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代价是不一样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况。例如,女工“三期”期间、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期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
用人单位合同期满不续签,一般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赔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失业金损失等请求可以依法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但是社会保险补缴问题,劳动仲裁不受理。2、社会保险问题。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如果是南宁市内的企业,可以向南宁市社保局投诉,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3、注意。不要将赔偿、损失的问题和补缴社会保险的问题混为一谈,是不同的概念和法律关系,你可以查看我发布的成功案例,里面很多这方面内容,你可以借鉴,便于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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