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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抽逃做账会受到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且经催告仍不返还的股东,可以被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就是侵占...
注册资本抽逃做账的处罚: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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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给公司、股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因抽逃出资,受过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利用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那些利用假出资骗取公司登记,或者挪用一部分资金进行公司登记,登记之后,便抽逃出去的行为。这类行为的实质,是公司登记中的欺诈犯罪行为。
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几年抽逃出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是将借来的资金用于注册,登记注册后,又将资金立刻还掉,资金抽掉后的公司就成了“皮包公司”,只剩下空的架子;有的是为追求上等级、上资级,借入资金,在验资后即予抽回,可谓“打肿脸充胖子”。这些都违反了“公司资本不变原则”,欺骗了社会,抽逃出资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公司的资金是用来经营并以此为基础承担有限责任的,不能抽逃;“皮包公司”及“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永远不能打造你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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