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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不允许抽逃的,注册资本不得抽逃怎么处理呢?

2022-07-05
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几年抽逃出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是将借来的资金用于注册,登记注册后,又将资金立刻还掉,资金抽掉后的公司就成了“皮包公司”,只剩下空的架子;有的是为追求上等级、上资级,借入资金,在验资后即予抽回,可谓“打肿脸充胖子”。这些都违反了“公司资本不变原则”,欺骗了社会,抽逃出资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公司的资金是用来经营并以此为基础承担有限责任的,不能抽逃;“皮包公司”及“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永远不能打造你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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