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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迁移户口?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1.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户口,需要去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 2.每个地方需要的材料可能都是不同的,可能需要的材料: (1)证明父母与子女相互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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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迁移户口?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二、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可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rr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r第六十二条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r第六十三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r第六十四条本规定所指户口迁移分为市、县内迁移,市、县外迁入,迁出市、县外和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r市、县内迁移是指在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内,公民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r市、县外迁入是指公民户口从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以外迁入的户口登记。r迁出市、县外是指公民户口从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内迁出的户口登记。r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大中专院校学生因入学、毕业、肄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或者迁出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户口登记。r第六十五条户口迁移一般首先应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申请书如下 某某派出所: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妻子(丈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有一子女某某,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因其现在一直和我居住一起,并在某某小学读书,为方便生活和上学,我自愿申请将我子女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XXXXXXX住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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