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拆迁公告需要公示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从公示到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拆迁房屋评估报告的时效是1年之内,具体由委托人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拆迁房屋评估报告的时效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算不得超过1年,房屋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评估报告的时效。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我国《房地产评估规范》规定,房地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即从发行评估报告之日起1年内有效。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短于一年,但不得长于一年。通常,评价报告书中有关评价报告书的有效期的条款,无论撤销期限是多长,如果评价报告书超过报告书上明确记载的有效期,评价报告书就会失效。此时,如果还在撤销期限内,没有签订撤销补偿协议,可以要求重新评价。
从公示到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1,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