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消灭。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抵押物毁损灭失,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抵押物灭失得到赔...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 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到的赔偿金,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会,抵押人死亡,但抵押权并不随抵押人的死亡而一并消亡,既然抵押权仍然存在,抵押权人就有权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抵押物的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抵押权的消灭有以下几种方式: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3.因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消灭。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 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到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请求按照原抵押权的顺位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给付义务人已经向抵押人给付了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抵押权人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给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给付义务人接到抵押权人要求向其给付的通知后仍然向抵押人给付的除外。 抵押权人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给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抵押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3人已浏览
960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