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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三、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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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销售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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