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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子应这样分割: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且该房屋登记在一方下的,房屋不得进行分割,应当...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的分割方式: 1.房屋购买于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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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的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3、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对半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的分割方式: 1.房屋购买于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婚前付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产也属于一方的财产; 3.婚前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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