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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
是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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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公款逃跑20000以上,就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侦破.其行为已经构成携款潜逃罪。 1、对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以5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 2、对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一般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也是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但同时还受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限制。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已经全部归还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后,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只要属于依法应予追诉的,仍应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展
不考虑其他因素,仅以此数额而言,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公司性质,他的身份都不清楚很难说,而且5000块,应该不算数额较大吧,如果要打官司,就看法官了,自由裁量,个人觉得只是违法,还够不成犯罪,不犯罪就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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