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
首先,申请人应向当地医疗保险申请异地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将向申请人提供异地医疗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照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在居委会和附属医院盖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异地医保就医手续: 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办理异地医疗手续:投保人在跨省异地医疗前,必须向投保地经营机构注册。参保地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当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登记人员库,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营机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营机构)报告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形成全国异地就医人员库,就医地经营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异地就医人员信息。
异地住院,需自个人先垫付,后到社保局报销。住院报销比例至少在百分之五十以上。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2人已浏览
1,399人已浏览
1,237人已浏览
6,9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