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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签买卖合同,交易买卖了,直至此案件结案才属于你自由支配。 等待法院判决,委托拍卖行拍卖,强制收房。...
如果法院协助执行书下达到房产管理部门时,已经完成过户手续(权属登记变更),则过户有效,不得继续查封;如没有完成过户,则执行查封,买卖合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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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既是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也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之一。查封通常出现在两个阶段: 第一个是诉讼阶段。包括诉讼前和诉讼中,分别叫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法院判决可以顺利执行。在诉讼阶段的查封,一般须由一方诉讼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供财产担保,法院才会查封;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查封。 第二个是执行阶段,此阶段的查封,是法院执行部门在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是执行措施之一。被执行人在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以后,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执行的,那么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拍卖已查封的财产。
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房管局会留下痕迹吗的规定是 1、其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 一、查封程序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解封程序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不用担心了,,既然法院能给你解封,证明这事情已经得以解决,如果还有纠纷的话法院是不会解封的。那么就是说,法院再查封的可能性不大了。 法院不可能同一个月对一套房屋查封又解封又查封。。 再说了房产证已经是你的名字了,已经不是原业主了,所以只要你没和任何人有房屋交易纠纷法院是没有权利查封你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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