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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相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如果确实很难提供原始载体,可以提供复...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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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2、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对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下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视听资料应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行政诉讼申请审查: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有错误的;或者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然后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伪造可以申请审查。
直接以法人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即法人为原告。中法人属于适格的诉讼主体,在法人基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直接以法人的名义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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