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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
1、不需要,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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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3、补办结婚证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4、委托书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承办机关、当前婚姻状况、委托理由、受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5、受托人应同时提交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档案丢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不是的。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去婚姻登记地。协议离婚的话,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以。如果在结婚后搬迁,户籍已经变动的,那么在现任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所以,不一定在原登记结婚的地方,进行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则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不必考虑结婚登记地点。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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