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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其实就是开发商拿钱买了成片土地(包括所属建筑物),拆迁协议其实就是卖房协议现在普遍的做法流程:估价,然后协商,签协议,搬家,交房(交房产...
1、规划管理部门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计划,报市、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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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地铁一号线时拆迁的,当时政府答应两年建房,结果今年是第九年了,补偿款第三年开始到现在第九年快十年了,一直是1200人/月,去年之前一直是一年一年领的,今年1月分开始是半年发放,现在7月份了,没有发放安置费用!请问律师,有法律说拆迁四年以上,安置费是要翻翻的,现在费用也不发了,我们应该找谁解决?怎么解决?作为老百姓我们如何维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拆迁补偿款分为房屋土地补偿费和房屋租金补偿费。房屋土地补偿费给房屋产权的所有权人,房屋租金补偿费给房屋的使用人。 2、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
付款方式你们自己协商,通常按季度、半年或一年甚至三年一次付清,由你们自己协商。三年内遇到拆迁赔偿房租费肯定不合理,他上哪开店都要办理营业执照。同样三年内如果他如果要提前终止合同,需要给你赔偿,比如多付一个月或几个月房租,方可终止合同。赔偿装修费这个也不能答应,可以协商如遇一年内拆迁,赔偿一点装修费,数额一定要写清楚,别到时候,你收的房租不够赔偿装修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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