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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跨国收购的主要规则:(一)市场准入规则1、主体资格(1)卖方资格根据2001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
随着经济全球化,我国很多本土企业也越来越国际化,只有走向世界才能不被淘汰,所以也延伸出了很多中外合资的企业。那么中资企业跨国并购融资方式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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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跨国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有: 1、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 2、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 3、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
一、商业银行对自身认识不足,旧体制的惯性思考 大家都知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是国家的,信贷规模受国家政策严格控制,银行吃国家的大锅饭,也就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难以在短时期内树立起风险意识、效益意识。没有把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来看待,所以在对它的经营管理中不免存在旧体制的惯性作用,为不良资产的形成埋下了隐患。 二、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 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中缺乏一套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造成事前规范不足。一些基层银行发放的塾交税利、生产铺底流动资金等一些贷款,均是以短期贷款的形式贷款出去的,但是却长期被企业占用。 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筹措、融通和记置生产建设资金的主渠道,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在年《商业银行法》出台之前,国有银行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在年之前,银行从未提取呆坏账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坏账损失。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不良贷款不断积累,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低下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商业银行不是独立法人 在信贷规模控制上受到“倒逼机制”的影响在国有制模式下,商业银行(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国家作为银企的产权主体,实际上管理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的代表主体、决策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多元化的,又是混靖在一起的。即政府部门、企业上级、企业等都是国有产权的主体、决策主体、责任主体。可是,谁也不对经营结果负责,谁也不承担风险责任。
1.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按跨国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跨国并购可以分为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横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扩大世界市场的份额,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直至获得世界垄断地位,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在横向跨国并购中,由于并购双方有相同的行业背景和经历,所以比较容易实现并购整合。横向跨国并购是跨国并购中经常采用的形式。 纵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生产同一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通常是为了稳定和扩大原材料的供应来源或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而减少竞争对手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的销售。并购双方一般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并购后容易整合。 混合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球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减少单一行业经营的风险,增强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 2.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从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是否接触来看,跨国并购可分为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直接并购指并购企业根据自己的战略规划直接向目标企业提出所有权要求,或者目标企业因经营不善以及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而向并购企业主动提出转让所有权,并经双方磋商达成协议,完成所有权的转移。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在没有向目标企业发出并购请求的情况下,通过在证券市场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与直接并购相比,间接并购受法律规定的制约较大,成功的概率也相对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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