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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公司法中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
当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完全采用认缴资本制度。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说明。股东可以在约定的时间足额完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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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一般是企业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发起人)独立约定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记录在公司章程中。一般而言,假设认缴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认缴期限为10年,则在认缴期限内将资金缴足即可。认缴出资时间一般发生在实缴出资时间之前。另外,谈谈股东出资,签订出资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1)审查股东资格。(2)明确出资额和方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价格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明确约定出资时间和财产权转让程序。(4)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
当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完全采用认缴资本制度。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说明。 股东可以在约定的时间足额完成出资。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出资时间。
1、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有多长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由于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较多,仲裁员人手不足等问题,导致经常会出现超出审判期限的情形。 (4)劳动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案件仍有可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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