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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高利贷被追债的,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不会给家人带来麻烦。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配偶也有偿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
会。如果是家人是配偶的,对一方配偶的合法债务有偿还的义务,至于其他家人,是独个的民事主体,没有对家人的高利贷有偿还的义务。 高利贷是有很大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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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举证,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所以,这时是不会累及家人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欠债逃跑不会连累家人,但可能会连累配偶。一方欠债的,配偶可能会被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债权人甚至会要求借款人的家人偿还,但借款人的家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个体,没有清偿债务的法律依据,且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也没有清偿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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