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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一个月的合同应当注明当事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一个月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和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
1、租金及押金(一)有关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月付(每月¥:________元),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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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及押金(一)有关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月付(每月¥:________元),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二)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每月1日前一个礼拜支付下一月租金。2、起始终止日期的约定,这是重要的一项,在合同里房东和租客双方应该约定好租赁期限。转租那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3、租房押金退还的约定,租客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东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房东应退还租房押金。《》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房的时候个人与个人签定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也可以,公证只是使合同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 虽然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但现在各地政府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注意:备案只是为方便管理,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现在的情况具体是: 1.从9月3号到27号期间房租单算,其实真正原因是前面那个住户还在,人家租期到9月27号; 2.直到我们退房那天,前面那个住户还住在我们租的房屋周围的屋子里,与别人挤者,所以我们到退房钱都没有房卡; 3.入住第二天告诉我们要交的一个月房租做为代理费(定下房子前已问得很清楚说没有代理费,而突然又向我们要); 4.他们拿着我们写的“定金”的收据条研究了半天,说只扣我12天的租金就行,于是我才交了退房申请,要不然我也是将就着不会退房的; 5.但还没有退房,中介已经和其他人签了租房合同,他们说如果我继续住就必须赔偿那个人双倍定金; 房屋设施原没有达到他们的承诺,有限电视、宽带。 若是定金,这3500元已经超出了合同价值的20%,中介将其全部扣下是否违法?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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