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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不要购买无房产证的二手房,无证房产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没有产权证二手房也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1、购房之后很多人都说签订合同时来不及看合同条款,中介在旁边催着签,无法一目十行的看完,如果是专业人士就知道哪个地方容易出现争议,包括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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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大额投资,二手房交易的全过程存在很多资金风险。如何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保证交易安全除了查询房屋产权、委托可信度高的房产中介公司、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等基本常识外,购房者还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三金”一定要分清首先,要区别意向金、定金和订金。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是款项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在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个专有名词,根据其意思,结合合同的实际情况,应该属于定金或者订金。如果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通常认为,未明确有担保意思表示的意向金,应理解为订金。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为表示购买的诚意或为了拥有第一购买权,需要支付意向金即为订金,但是这个订金是不具有担保成分的。只有转为定金后,才转化为有担保的形式,代表买卖双方认可对方,愿意达成一致的买卖关系,假如有一方违约必将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选择在房产中介居间介绍成交的购房者,首先会由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帮其选择中意的房屋,然后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意向金。收取意向金后,居间方约见房屋所有人进行房价及各项问题的确认。房屋所有人同意在买卖居间协议上签字确认,居间方将意向金转交给房屋所有人,这时的意向金就转化为定金了。与此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产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留存,以免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有不道德的行为出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付款时间要明确其次,要在购房合同中对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明确约定,购房者可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总体来说,二手房交易的款项一般分为首付款、中途款和尾款3个部分。对于付款的方式,有两种可供买卖双方选择。一是由买卖双方自行交付款项。交易当事人自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订立合同付款协议时,明确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交付时间等。二是由房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暂管转交。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一定要通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不能通过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一般房产中介机构为了保障上下家的利益,经过买卖双方同意并在付款协议上约定好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交付时间等,也可由购房者将相对应的房款先打入公司账户,房产中介机构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给房屋所有人其中一位办理银行定期存折的形式转付给房屋所有人。但这需要买卖双方核实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和正规性,千万不可轻信房产中介机构的个人行为。
建议交易前先查清该房屋的产权状况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卖房者是否有因和他人债权债务纠纷,该房屋被法院查封保全等情形,是否设置有抵押权等他项物权等情况;最好双方到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这样就能将风险降到最低,保证买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付清房款后,能顺利办理过户和变更登记,最终取得房屋的产权
二、三十万的定金,以为是首期款,最后原来是定金,这就很被动了,如果存在国家政策变动又贷不到款非常被动。 2、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形成书面证据,如果对方不签收通知等函件,或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就向对方发一个催办函,用邮政快件形式寄去,上面有日期注明内容,说明已经发出过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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