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公司营业场所合同由总公司的法人代表来签订,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的法人的,在法律上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必须由总公司的法人来签订相关合同,并按...
分公司签署合同由总公司的法人签字,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签字。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而无法签订合同的,但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公司签署合同由总公司的法人签字,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签字。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而无法签订合同的,但对于总公司来说,可以对分公司来进行授权,或者由总公司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的,由负责人签字。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人认为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公司履行合同,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般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签署合同,不过一般合同方需要总公司的授权或者是加盖总公司印章,得到总公司的追认。印花税应由总公司申报缴纳,可选择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3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