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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募集设立这两种。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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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足额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然后成立公司; 2.募集设立:公司全部股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另一部分向社会或者其他人募集。即,发起人认购股份+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全部股份 3.此两种方式没有前提条件限制,只是操作流程略有不同。如果非要说限制的话,就是一点:募集设立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必须实缴到位(验资)后,方可向社会开始募集。所以这种方式设立的公司,资本必须实缴到位。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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