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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未成年人的年龄是重要的闸口。若该未成年人不满14岁,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赔偿。如果已满14周岁的,则要接受刑法的处罚。 2、关于...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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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具体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形下发生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一、首先要了解、分析打架的原因。 二、有效减少学生打架的教育对策 l、尊重每一位学生,给后进学生多一点宽容。 2、莫让矛盾升温 3、批评要有技巧 4、分析症因,鼓励进步 5、正确诱导孩子的自卫心理 6、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学会主动道歉 7、以平常心对待孩子之间的摩擦 8、纵容和压制都不可取 9、与孩子及时交流,及时沟通 10、家长与家长之间也要有所联系 一、学生打架现象的产生原因分析 l、独生子女心理特点的两重性 国内外学者,心理学家对独生子女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调查,实验表明,独生子女的心理特点具有两重性,他们在智力上普遍优于非独生子女,但独生子女的心理特点的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少的缺陷和弱点,对挫折的承受力较差,遇事较激动,感情用事,且好发脾气,比较任性。 2、受尊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这些学生,他们可能学习成绩比较差,平时在同学心中的地位不高,有时,测验考试以后,同学在议论成绩时,他们总觉得同学们在取笑他们,于是,经常捕风捉影。有的生理有缺陷,他们希望同学们能尊重自己,例如有口吃现象的同学,当同学们在自觉不自觉当中学他们讲话,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这类同学与人打架的现象也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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