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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
调查人员依法公正地行使调查权,不得与申诉人、被申诉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生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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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诉企业应当按照如下要求,自收到转办申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转办申诉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答复处理结果:(一)答复内容应当包括调查结果、企业责任,与申诉人达成的处理意见、额或者解释与道歉情况以及申诉人对处理意见是否满意等;(三)经调查,认为对于申诉内容无需承担责任的,应当在答复时说明详细情况和无责理由,并提供运单底单、通话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四)消费者在同一申诉中提出多项诉求的,企业应当逐一答复处理情况;(五)消费者申诉内容涉及企业新开办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供新开办业务的法律依据或者完整处理规则。企业未按照申诉内容正面答复,或者未按规定提供无责证据的,视为企业同意申诉内容;企业未逐一答复消费者提出的多项诉求处理情况的,对企业未答复部分视为企业同意申诉内容。企业收到转办申诉十五日内尚未处理完毕的,应当于到期日前一天向转办申诉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答复处理进展情况、与申诉人协商结果等。延期答复的,应当在到期日后五日内答复处理结果。
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还应当公示暂停原因、暂停时间和应急措施。
根据消费者申诉情况,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一)持续三个月百万件快件有效申诉三十件以上且排名前三的;(二)百万件快件有效申诉数量环比增加十件以上的;(三)消费者对企业申诉处理结果满意率持续较低的;(四)同一申诉邮政管理部门转办企业处理三次后仍不符合结案条件较多的;(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较多的;(六)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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