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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规定了,执法办案人员有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对执法过错所起的作用,分别承担责...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规定,执法人员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在执法过错中的作用承担责任。第七条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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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规定,执法人员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在执法过错中的作用承担责任。第七条还规定了 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第八条 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的鉴定意见导致执法错误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九条 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规定,执法人员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在执法过错中的作用承担责任。第七条还规定了 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第八条 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的鉴定意见导致执法错误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九条 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
受害者可以向警察所在的公安机关索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据“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司法解可知受害者应当向执行公务的警察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索赔,并不是向警察本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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